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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

  


专业评审通道

1.本次活动以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单位推荐报送。

2.微电影大赛专业评审报送由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对辖区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作品征集、评选。县(区)级、市级评选结束后择优向省级每组分别报送5部作品。 

3.作品、作品登记表、汇总表(请下载附件)及相关资料以邮寄方式报送。各单位报送作品以优盘(不退回)邮寄。所有参展作品概不退还,请参展者自行备份。

联系人:柯老师  廖老师  

电  话:15129000511 

             17782701939

网络展映通道

参赛通道

本活动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作品,登录https://pc.lizhifilm.com/admin/index/index.html,账户名为学校名称,初始密码联系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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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浏览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励志online”公众号,点击“励志活动”即可观看微电影参与投票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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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我同祖国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活动内容

(一)微电影创作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用镜头讲述校园故事,关注社会热点,发展学生个性,展现自我价值。微电影围绕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学生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主题,创作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小学段学生主要参与表演,初中段由师生协同创作,高中段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教师参与指导。

(二)影评征集

通过观看中宣部、教育部和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电影局推荐影片及展现我党百年征程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美育教育的优秀电影展开辩证思考,用影评形式记录观影心得体会。

五、活动安排

(一)微电影及影评创作征集

即日起至9月20日,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学生创作微电影,撰写影评,将作品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上传作品进行展映、展示、评选。微电影以校为单位创作展映,由学校管理员登录https://pc.lizhifilm.com/admin/login/index.html(账号密码单独发放)上传本校微电影作品。影评由学生个体创作投稿,学生家长或老师登录http://www.lizhifilm.com“影评活动”版块或“励志online”小程序,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影评作品。学校管理员负责本校微电影的上传及影评审核,微电影、影评作品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励志online”小程序展映展示。

(二)征集作品评审

1.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并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微电影15部(各组别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组别30篇),不列名次。

2.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审,向省教育厅报送微电影15部(各组别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组别30篇),不列名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线组织影评评审,管理员登录https://pc.lizhifilm.com/admin/index/index.html(账号密码单独发放),将影评评审结果按数量推荐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省教育厅、省电影局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审。

六、创作要求

(一)微电影

1.作品总时长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2.拍摄设备不限,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avi/mpg/mp4/rmvb/mov等格式存储报送。3.作品要求片名、片头、片尾、演职员表(学生须注明年龄)完整,对话须加中文及英文字幕;正片前10秒黑场处加参展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名称、参展组别、导演、编剧、摄像、主演、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及联系电话等,学生须注明性别及年龄。

4.作品由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单位推荐报送。报送作品需提交作品文件夹,包含作品正片、剧本文本、剧照(3-5张)、拍摄花絮视频(不超过5分钟,和正片相同分辨率及格式)、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1)、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3-2)、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参展作品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3),以U盘邮寄方式报送(参展作品及U盘不退还,请参展单位自行备份)。

(二)影评

1.学生评论角度可以是影片主题精神、时代旋律、拍摄技法、导演风格、叙事结构、光影构图、场景运用、演员表演等与电影主题和艺术欣赏有关的所思所想。

2.文体不限,字数600—3000字;标题须为两级标题,主标题(写作主旨),副标题(观电影有感)。

3.平台上传提交稿件时需按要求详细填写作者信息。

七、征集作品结果公布

(一)本次活动专业评审均由省内影视、教育相关专家、一线教师担任,成立评审委员会。

1.微电影专业评审按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导演、优秀编剧、优秀摄影、优秀剪辑、优秀演员、优秀故事片、优秀纪录片、优秀美术片等单项奖,并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市、县(区)级组织单位及个人。2.影评专业评审按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市、县(区)级组织单位及个人。

(二)获奖单位及个人由省教育厅、省电影局发文表彰。

(三)获奖微电影由活动组委会推荐至国内外其他微电影活动赛事。

八、原创声明及版权使用

(一)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展资格,由参加展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二)已参加过往届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

(三)主办方对参加展映微电影拥有再次剪辑并在网络、电视台、校园院线等媒体平台展映授权,并有权将参展作品报送相关电影节参展参赛。

(四)微电影报送单位需签署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3-2),加盖公章后随作品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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