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文化厅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 : 2013-03-25 17:37:15 来源 : 咸政教德字[2009]245号
各县区市教育局,计划局、财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陕教德[2009]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影视教育”是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国家与省上确定的一项长期的教育任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广大中小学校要切实将此列入教学计划,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放映机构。按照《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放映机构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科研机构(或电化教育馆、站)组织管理与实施,具体放映也可委托本区域内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专业机构和队伍进行。
3、放映工作和片源专供。全市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放映必看影片每学期不少于3部。放映影片由国家和省上确定目录,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提供拷贝。
4、经费保障。根据省上有关答复函,影视教育所需的设备提供、片源买断、发行放映、影评活动、上交税费等费用,均按每生每学期 10元标准计费。所需费用,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高中阶段本着学校自愿原则,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6、组织管理。各县市区影视教育的普及率要求实现全覆盖,特殊情况经审核后,不得低于95%以上。组织好影评征文活动,制定完善安全预案,确保放映质量和放映期间的学生安全,各放映机构不得违规并校放映。
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文化局
咸阳市广播电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