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省电影局 《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 : 2024-04-02 10:33:22 来源 :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电影局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各地市电影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作用,助力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省教育厅、省电影局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我同祖国共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传承爱国主义精神,优秀影片进校园
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精选涵盖爱国主义精神、美育、德育等主题的优秀电影送进校园(附件1),鼓励主创团队与师生交流互动,促进教学相长,丰富学科教学、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美育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映优秀微电影
结合优秀影片进校园,展映我省历届微电影活动中优秀微电影作品(附件2),增强全省中小学校及师生的交流互动,以身边事激励身边人,汇聚榜样力量,将创作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的创新动力和实践成效。
(三)引导学生影视创作,拍摄评析出作品
分学段开展微电影创作及影评征集活动(附件3)。鼓励中小学生围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等主题开展微电影创作。结合优秀影片放映及优秀微电影展映,组织中小学生撰写影评,记录观影心得体会,培养独立思考和辩证思维的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把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县区电教中心要组织专人将优秀电影送到校,确保系列活动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电教中心及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做好影视教育系列活动宣传,将爱国主义教育主线贯穿于影视教育全过程,用影视寓教于乐的形式调动和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激励青少年弘扬爱国精神,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
(三)夯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底线,统筹做好影视教育系列活动,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对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人员聚集时的疏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1: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优秀影片推荐目录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生历届优秀微电影展映目录
附件3: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电影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优秀电影推荐目录
附件2
陕西省中小学生历届优秀微电影展映推荐目录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省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二、活动内容
(一)优秀电影展映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围绕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和美育浸润行动,通过送影入校,确保每个学生观看4-6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祖国壮美河山、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优秀影片,充分挖掘红色影视资源的美育、德育价值,提升教育感染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优秀微电影展映
结合送影进校园活动,在全省各中小学展映10部历届获奖优秀微电影;利用陕西八套电视频道开设“追光少年”陕西中小学影视教育优秀微电影展映栏目,每周二19:00展映1部优秀微电影,每月开展一次微电影创作团队交流访谈;结合励志online、学习强国平台,将历届微电影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文化美德传承”“心理健康教育”“科普探究教育”“综合素养培育”5个主题进行展映,为全省各中小学搭建学习互动交流平台。
(三)微电影创作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用镜头讲述校园故事,关注社会热点,发展学生个性,展现自我价值。微电影围绕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学生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主题,创作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等。小学段学生主要参与表演,初中段由师生协同创作,高中段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教师参与指导。
(四)影评征集
通过观看中宣部、教育部和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电影局推荐影片及展现我党百年征程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美育教育的优秀电影展开辩证思考,用影评形式记录观影心得体会。
三、活动安排
(一)优秀电影及微电影展映
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优秀电影和历届优秀微电影展映。
(二)微电影及影评创作征集
即日起至9月20日,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学生创作微电影,撰写影评,将作品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上传作品进行展映、展示、评选。
微电影以校为单位创作展映,由学校管理员登录https://pc.lizhifilm.com/admin/login/index.html(账号密码单独发放)上传本校微电影作品。影评由学生个体创作投稿,学生家长或老师登录http://www.lizhifilm.com“影评活动”版块或“励志online”小程序,按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影评作品。学校管理员负责本校微电影的上传及影评审核,微电影、影评作品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励志online”小程序展映展示。
(三)征集作品评审
1.2024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并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微电影15部(各组别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组别30篇),不列名次。
2.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审,向省教育厅报送微电影15部(各组别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组别30篇),不列名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线组织影评评审,管理员登录https://pc.lizhifilm.com/admin/index/index.html(账号密码单独发放),将影评评审结果按数量推荐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省教育厅、省电影局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审。
四、创作要求
(一)微电影
1.作品总时长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2.拍摄设备不限,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avi/mpg/mp4/rmvb/mov等格式存储报送。
3.作品要求片名、片头、片尾、演职员表(学生须注明年龄)完整,对话须加中文及英文字幕;正片前10秒黑场处加参展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名称、参展组别、导演、编剧、摄像、主演、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及联系电话等,学生须注明性别及年龄。
4.作品由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单位推荐报送。报送作品需提交作品文件夹,包含作品正片、剧本文本、剧照(3-5张)、拍摄花絮视频(不超过5分钟,和正片相同分辨率及格式)、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1)、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3-2)、2024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参展作品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3),以U盘邮寄方式报送(参展作品及U盘不退还,请参展单位自行备份)。
(二)影评
1.学生评论角度可以是影片主题精神、时代旋律、拍摄技法、导演风格、叙事结构、光影构图、场景运用、演员表演等与电影主题和艺术欣赏有关的所思所想。
2.文体不限,字数600—3000字;标题须为两级标题,主标题(写作主旨),副标题(观电影有感)。
3.平台上传提交稿件时需按要求详细填写作者信息。
五、征集作品结果公布
(一)本次活动专业评审均由省内影视、教育相关专家、一线教师担任,成立评审委员会。
1.微电影专业评审按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导演、优秀编剧、优秀摄影、优秀剪辑、优秀演员、优秀故事片、优秀纪录片、优秀美术片等单项奖,并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市、县(区)级组织单位及个人。
2.影评专业评审按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评选出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市、县(区)级组织单位及个人。
(二)获奖单位及个人由省教育厅、省电影局发文表彰。
(三)获奖微电影由活动组委会推荐至国内外其他微电影活动赛事。
六、原创声明及版权使用
(一)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展资格,由参加展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二)已参加过往届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
(三)主办方对参加展映微电影拥有再次剪辑并在网络、电视台、校园院线等媒体平台展映授权,并有权将参展作品报送相关电影节参展参赛。
(四)微电影报送单位需签署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3-2),加盖公章后随作品一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