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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电影局《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 : 2022-09-15 09:50:42     来源 :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电影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百年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24号)《教育部人民日报社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2022年“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22〕1号)要求,充分发挥红色影片培根铸魂的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教育厅、电影局决定举办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赓续红色血脉,喜迎二十大召开。

二、活动范围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组织安排

1.鼓励学生对党的历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榜样人物、传统文化、校园文化生活、家庭教育等内容进行艺术创作,引导青少年深入了解党的历史,赓续红色血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微电影类型包含故事片、纪录片和动画片。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展现影视艺术的独特魅力。

2.微电影创作,小学阶段学生主要参与表演,编剧、导演、后期剪辑可由教师协助完成;初中阶段由学生和教师配合,至少一半主创人员由学生组成;高中阶段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为主,教师参与指导。参展作品不得有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制作。

四、活动安排

(一)创作,上传展示

即日起至9月30日: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学生创作微电影,撰写影评,并按要求将作品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时上传作品进行展映、展示、评选。

(二)大众评选,县(区)级初审,市级复审

1.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大众评选;

2.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并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微电影15部(各学段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学段30篇),不列名次。

3.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审,向省教育厅报送微电影15部(各学段5部),推荐优秀影评90篇(各学段30篇),不列名次,每篇影评须有推荐评语。

(三)省级终审

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省教育厅、省电影局组织专家终审。

五、创作要求

1.作品总时长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2.拍摄设备不限,后期合成文件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avi/mpg/mp4/rmvb/mov等格式存储报送;

3.作品要求片名、片头、片尾、演职员表(学生须注明年龄)完整,对话须加中文及英文字幕;正片前10秒黑场处加参展作品标签,包括作品名称、报送学校名称、参展组别、导演、编剧、摄像、主演、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及联系电话等,学生须注明性别及年龄;

4.作品由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单位推荐报送。报送作品需提交作品文件夹,包含作品正片、剧本文本、剧照(3-5张)、拍摄花絮视频(不超过5分钟,和正片相同分辨率及格式)、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2)、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创作展映活动参展作品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以U盘邮寄方式报送(参展作品及U盘不退还,请参展单位自行备份)。

六、展映、投稿及评审

(一)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微电影以校为单位进行创作展映,影评由学生个体创作投稿,展映、投稿登录http://www.lizhifilm.com。微电影作品选择“微电影活动”版块,以学校身份注册登录后上传展映;影评作品选择“影评活动”版块,由学生(家长)以个人身份注册登录后上传展示。

(二)县(区)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影评作品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平台前端展示,供师生浏览。各市管理员进行各县推荐作品的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线组织影评评审,将评审结果按数量要求推荐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本次活动评审分专业评审及大众评审。省级专业评审由省教育厅、省电影局组织相关专家按评审标准评审;大众评审由学生、老师、家长观看、浏览作品投票评审。

七、展映结果公布

(一)本次活动专业评审评委均由省内影视、教育相关专家担任,成立评审委员会。

微电影专业评审按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导演、优秀编剧、优秀摄影、优秀剪辑、优秀演员、优秀故事片、优秀纪录片、优秀美术片等单项奖,并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和市、县(区)级优秀组织单位。大众评审通过活动展映平台投票评审,设最具人气微电影和最具人气组织学校奖。

(二)获奖单位及个人由省教育厅、省电影局发文表彰。

(三)获奖微电影由活动组委会推荐至国内外其他微电影活动赛事;获奖影评作品由活动组委会编辑出版优秀影评作品集,为获奖学生和单位免费赠送。

八、原创声明及版权使用

(一)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展资格,由参加展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二)已参加过往届微电影创作展映及影评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

(三)主办方对参加展映微电影作品拥有再次剪辑并在网络、电视台、校园院线等媒体平台展映授权,并有权将参展作品报送相关电影节参展参赛。

(四)微电影报送单位需签署微电影创作展映作品原创及授权声明(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随作品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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