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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放映活动的通知

发布 : 2013-03-25 17:17:41     来源 : 渭教基[2009]6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教育、发改、财政、文化、广电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和《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影视片育人功能,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学影视教育全面扎实地开展,确保影视教育放映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影视教育放映管理体制

     中小学影视教育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和管理,发改、财政、文化、广电等部门协作配合。市、县两级电化教育馆(中心)具体执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配合组织落实。

    二、影视教育放映机构

     中小学影视教育放映管理机构分别设在市(县、区)两级电教中心。影视放映必 须由专业放映队完成,县(市、区)影视教育放映专业队原则上委托具有资质的县 (市、区)电影放映专业队承担中小学影视教育的具体放映工作。   

三、影视教育放映设备配备   

影视教育放映充气大棚(用于室外白天放映,可容纳600名左右观众)和600个小方凳由陕西旭日飞扬文化传播公司免费为县(市、区)放映管理机构提供。    影视教育数字电影放映机(16mm放映机)、银幕、外接电源、电缆等设施设备由合同确认具有资质的专业放映队提供支持。

    四、影视教育影片片源提供

    影视教育影片片源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通知》(陕教德[2009]5号)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委托陕西旭日飞扬文化传播公司提供。

    五、影视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1、影视教育影片内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公布的年度目录选择放映。任何机构或放映专业队不得放映省教育厅规定目录以外的影视片。

2、影视教育活动中的工作计划、放映时间安排、放映学校等由县(市、区)影视教育放映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并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上报市影视教育管理机构备案。

3、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中小学影视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函》(陕教函[2009]65号)文件精神,每学期为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和职业中学学生放映必看影片不少于3部。

4、影视教育活动中的影评作文(初中、小学)、影评小论文(高中、职中)评比 活动,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举办 1次,并由县(市、 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组织举办的联评活动。

5、影视教育活动中的演讲会、辩论会、报告会、经典台词朗诵会、歌曲欣赏会、主题班团队会等活动,原则上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举办1次,并由学校负责每学期将本校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

6、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影视教育活动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前一周由省、市影视教育管理机构联合举办。联系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汇报上学期安排布置下学期影视教育活动工作,交流推广影视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协调管理机构、放映专业队、片源供应机构之间的关系,处理各级、各机构和放映专业队之间的经济事务。

7、建立健全影视教育活动各种安全保障制度。学校放映场地、师生人身等安

全保障制度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影视教育管理机构统一制定并与学校共 同组织实施。放映专业队放映操作规程、用电用水、流动放映车辆等安全保障制度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放映专业队或放映专业队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由放映专业队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审核。

8、建立健全影视教育放映管理制度。影视教育放映管理制度原则上以县(市、 区)为单位,由放映专业队和影视教育管理机构协商统一制定,并相互监督执行。放映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放映专业队必须在学校建立“影视教育电影公示栏”,定期

将放映影片名称、地点、时间向师生公布,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放映专业队必须如实填写《渭南市中小学影视教育电影放映场次回执单》,回执单必须由学校负责人、 学生代表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作为领取放映费依据于每月底前上缴县(市、区) 影视教育管理机构,否则,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有权拒付放映专业队费 用。放映专业队必须爱护使用省影视教育管理机构配发的设施设备,若有丢失、损坏等由放映专业队照价赔偿。放映专业队必须利用白天在充气大棚放映,确保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放映专业队放映人员必须持有文化部门颁发的放映专业技术资格证。

    六、影视教育经费筹措及结算

1、影视教育经费来源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厅局文件精神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或变相向学生收取。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影视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办法。并向学校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3、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中小学影视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函》(陕教函[2009]65号)文件精神从学校公用事业经费中收取影视教育费用(每生每学期5元)。对于影视教育放映专业队的放映费用,由(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与放映专业队协商解决,并通过合同确认。

4、县(市、区)影视教育管理机构要按照省上规定于每学年第一学期 11月底 前,第二学期5月底前上缴省、市影视教育费用。省、市影视教育管理机构和影视教育影片片源机构为学校提供统一的税票。

                                                             渭南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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